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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  名:《有色金属加工》
主  编:赵志锐(兼)
国际刊号:ISSN 1671-67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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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定价:12.00元人民币 /每期
出版日期:双月20日
两部委:因去产能等政策停产企业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

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称,为推进去产能、调结构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、关闭的企业,自停产停业次月起,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
通知提到,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。

通知称,这一政策自2018101日至20201231日执行。本通知发布前,企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、关闭但涉及的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处理的,可按本通知执行。

来源:财政部
日期:2018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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