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 名: | 《有色金属加工》 |
主 编: | 赵志锐(兼) |
国际刊号: | ISSN 1671-6795 |
国内刊号: | CN 11-4742/TF |
地 址: | 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号 |
电 话: | 0379-64872521 |
传 真: | 无 |
邮 箱: | ysjsjg21@163.com |
发行范围: | 公开 |
邮发代号: | 36-235 |
期刊出版许可证: 京期出证字第1838号 | |
广告经营许可证: 4103004000014 | |
国内定价: | 12.00元人民币 /每期 |
出版日期: | 双月20日 |
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称,为推进去产能、调结构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、关闭的企业,自停产停业次月起,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通知提到,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。
通知称,这一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。本通知发布前,企业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、关闭但涉及的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尚未处理的,可按本通知执行。